领秀咨客岗位制度及行为规范
为提高服务质量,端正员工工作态度,防范错误率的上升,特制定以
下处罚条例
1. 矿工,迟到,早退按《员工手册》执行
2. 上班可身穿工服,化清雅淡妆,不留长指甲( 3 毫米以内)及涂
有色指甲油。
3. 站岗姿势不规范,岗中嘻哈,打闹,聊天者扣 20 元以上罚款。
4. 上下班未按规定走员工通道, 使用客用电梯通道者, 处罚 20 元以
上罚款,所以员工不得使用客用电梯。
5. 凡未佩戴工牌,仪容仪表不合格者,罚款 20 元以上。
6. 未经部门主管同意,私自调班者,双方罚款 50 元
7. 当班时私自离岗未及时接听电话或不礼貌接听电话者,罚款 30
元,造成影响者,罚款 50 元以上。
8. 使用对讲机时,未使用规范的礼貌用语或利用对讲机聊天,开玩
笑者,罚款 50 元。
9. 带位时在大厅,包房或其他位置逗留,以致回岗过慢者,罚款 20
元以上。
10. 不服从上级合理的工作安排,无理取闹,顶撞者,罚款 100 元或
解雇处理。
11. 对部门,公司集体会议不参加或迟到,早退者,罚款 50 元。
12. 见到宾客及公司管理层未主动打招呼问好者,罚款 30 元
13. 带位时带错,未带到指定位置,罚款 30 元,造成影响者,罚款
50 元以上。
14. 有客人无人带位或不致欢迎词,在岗咨客每人罚款 20 元。
15. 房间预订或开卡时未向客人介绍消费,或向客人介绍错误者罚款
30 元以上。
16. 进入营业区域严禁手机开铃声,违者罚款 30 元。
17. 当班时间看书报,吃零食者罚款 30 元。
18. 未经允许使用或挪用客用物品,除按物品价格进行赔偿外,在罚
款 50 元以上。
19. 工作期间,须经主管安排轮流休息,就餐,未经主管同意擅自离
岗者,罚款 50 元。
20. 开错消费卡,登记消费错误,转房未登记者,罚款 50 元。
21. 营业期间,乱丢垃圾,随地吐痰者,罚款 30 元。
22. 同事之间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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