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告表现的意义:
1、广告表现是实现广告目标的中心环节
广告表现是整个广告活动的一个转折点, 它前面的工作多为科学的调查、 分析、 提出方
案、创意、构思,后面的工作是将这些在创作人员头脑中的创意转化成看得见、听得到,甚
至是摸得着的、 嗅得出的实实在在的广告作品, 并将这个作品传达给目标市场的消费者。 因
此,我们说广告表现在整个广告活动中处于承上启下的地位,是实现广告目标的中心环节。
2、广告表现反映了创作人员的基本素质
广告创作人员的水平高低, 可以从他的广告作品中一目了然。 好的创作人员在创作广告
作品时能充分理解广告战略的目标、 方针,准确地抓住诉求重点。 而水平差的设计人员,其
广告作品没有魅力,不能引起消费者的注意。
3、 广告表现的好坏决定着消费者对产品的评价
消费者是从广告作品中认识广告商品的,根据 A。波利兹的说法,广告机能有“说服性
原理”和“亲近性原理”两种。 “说服性原理”指一般情况而言, “亲近性原理”指已知的东
西比未知的东西能使人抱有更大的信任感的一种假说, 消费者看到其不了解特性的两种广告
商品时, 无疑是要选择其中对广告作品有亲近感的商品去购买。 所以, 即使是只喊出品牌名
称的广告,假如能让消费者觉得亲切可信,这种广告同样有助于广告的推销。
二、广告表现手段
广告表现最终结果是广告作品, 表现作品的手法虽五花八门、 千奇百怪, 但表现作品手
段即只有语言手段和非语言手段两种。
1、 语言手段:
语言分为有声语言和无声语言两种。
有声语言——是指声音如广播歌曲、 广告中的对话、 旁白等。 它是电讯媒体的主要表现
手段更是广播媒体的表现手段。广播媒体的广告信息几乎都是用有声语言传达的。
无声语言——是指符号化语言, 即文字, 它是平等广告信息的主要承担者,如报纸、杂
志、招兵买马贴、路牌等广告文字部分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2、 非语言手段:
也可分为两种:
有声非语言手段——即音响, 它烘托渲染强化广告表现, 是电子媒体广告不可缺少的部
分,
无声非语言手段——包括姿态和物态。
姿态——即行动或体态, 消费者可以从广告作品中人的面部表情、 四肢姿态躯干动作上
来接受广告信息。
物态——指广告作品中出现的构图、色彩及其他一些有形实体传达的广告含义。
3、 表现技巧的经验准则:
这里介绍的是各种非语言技巧的经验判断,或许对你的创作有利。
( 1)会说话的手:
——变成可爱的明朗的
——变成暗淡的
——变成淘气包儿
——表示头疼和烦恼
——表示反抗和否定
——表示喜悦希望感激
( 2)运动的特性:
——好像轻快
——好像美丽富有情趣
——给人以反抗的强烈印象
——好像有力量有说服力,主终年证实际
——有力印象强烈
——感到稳定、沉静
——感到兴奋
( 3)商品的取法和视线:
、可爱的东西和贵重品的时候,把商品拿到脸旁或前面(爱情表现)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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