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区居民医疗保险2015年经办培训内容提纲培训主要内容政策解读操作说明注意事项答疑解惑锡政发〔2010〕156号、锡人社规发〔2013〕1号文件解读(待遇水平)险种设置覆盖范围筹资标准待遇享受首次参保灵活就业156号文件解读(学生参保时间、首次参保)中小学校(含幼托机构)和高等院校学生参保的时间为每年的10月1日至12月20日(学生错过此间时间未办理参保的,一律不再补办)首次参保的学生,参保并缴纳下一年度费用后,其医保待遇从当年9月1日起享受至次年的12月31日。居民首次参保登记的,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选择一所个人约定的定点社区医疗机构156号文件解读(学生首次参保)2015年9--[2010]156号文件解读(险种设置)完善城乡居民医保保障体系,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统称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市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大病医疗统筹”和“基本医疗统筹”两险种统一合并为以住院为主兼有门诊的基本医疗保险(锡政发〔2009〕270号文件)。锡政发[2010]156号文件解读(覆盖范围)全市各类学校(含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幼托机构)的在校学生(含我市就业的外国人和港澳台的子女在学校就读的学生)本市户籍的城镇和农村居民(经过审核的外地户籍的我市宗教教职人员等)市规定的其他人员离休干部和1-6级(二等乙级)革命伤残军人医疗费用统筹对象的人员除外【2014】236号文件解读(筹资标准)低保、三无对象(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抚养或赡养)、农村五保对象、社会特困对象、60年代精简退职(民政部门)、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员、特困职工家庭。以上也称医疗救助资助对象。个人不交费,参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资助。锡政发[2010]156号文件解读(筹资标准)符合职工供养条件的独生子女和直系亲属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应由职工所在单位给予补助,具体补助金额情况由所在单位决定。锡政发[2010]156号文件解读(待遇水平)住院医疗费用(含门诊特殊病),其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在起付标准以下有个人负担,在起付标准以上至年(1-12月)累计最高限额以下,由居民医保基金和个人共同负担。年累计医疗费用最高限额以上的部分,居民医保基金不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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