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管理规定
一、 出租房屋的住户要到物业管理站登记出租情况 ,承租人入 住后一星期内要办理相关手续,留下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身份证 复印件等。
二、 只准将房屋出租给有正当职业或办理了暂住证的外地人 居住。
三、 出租屋只限于居住生活,不得改变出租屋的用途。
四、 出租屋内不得进行违法行为,承租人不得有妨碍邻里正常 生活的行为。
五、 出租屋的水、电、气管理费等费用居民和承租人协商 ,任 何一方支付均可,但若有拖欠或承租人下落不明,最终要由居民支 付。
六、 居民应经常了解承租人的生活情况,发现有不轨行为或可
疑现象及时通知物业管理站或派出所。 x
七、 承租人搬出物品时,必须遵守搬出/人管理规定,提前通知 物业管理站,物业管理站可视情况联系居民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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