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管理规定
目的
为验证本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全面完成,特制定本规定。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管理工作。
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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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负责绩效评定工作的实施、落实、组织、协调。
、收集并提供绩效评定所需的资料,负责对绩效评定的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进行跟踪和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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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措施。
4、程序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相邻两次绩效评定的间隔时间不超过12个月。发生死亡事故后,应重新进行评定。
,纠正、预防措施的跟踪验证方面的信息。
,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的信息。
、预防措施实施的跟踪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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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控部收集生产设备设施标准及其他要求执行情况的信息。
“五同时”执行情况的信息。
、帮助收集相关标准、制度实施、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的信息。
,整理后交分管负责人审核,在绩效评定会上报告本公司安全标准化执行情况,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及绩效评定计划的依据。
,生产部将绩效评定计划报总经理审批,并发至各相关部门。
分管负责人汇报安全生产标准化执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上次评定会议提出的纠正、预防措施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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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签到表》上签字。办公室负责做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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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作出正式评价,分清和落实存在问题的责任部门,确定改进/变更或纠正/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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