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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案例库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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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案例库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
第十七章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
1、2001年4月初,甲企业为绿化、美化厂院,由承包者乙雇佣10名建筑工人,承包拆除甲企业院墙,并在原墙基处种植松柏,修建铁木花栅栏院墙。由于土建工人违反拆墙工作规程,致使一名工人被砸伤。被砸伤的工人住院治疗,承包者乙无力为其交纳住院押金,甲企业则为被砸伤的工人预交住院押金1万元。4月中旬,承包者乙完成上述承包任务后,甲企业从其应得劳动报酬中扣除1万元,承包者乙以“被砸伤的工人为企业干活,A企业应为其支付医疗费”为由,与甲企业发生争议,并向甲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甲企业给付其被扣除的1万元劳动报酬。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承包者乙的申诉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请问:(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受理承包者乙的申诉是否有合法依据?
(2)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有何异同?
(3)该纠纷应由哪一机构处理?为什么?
2、王某1986年10月20日出生于河北省**县**村,2001年10月8日王某与**村村办农药厂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王某试用期三个月,从事农药包装工作,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休息1日,节假日不放假,实行计件工资制;若王某提前解除合同,厂方不退还其签订劳动合同时的入厂押金。王某工作不久,因难以忍受农药对眼、鼻、呼吸和皮肤的刺激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厂方不退其入厂押金。双方发生争议后,王某请求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责令农药厂退还其入厂押金。
请问:(1)王某与**农药厂签订的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2)从双方合同内容上分析,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约定主要有哪些?
(3)该合同能否产生劳动法律关系?为什么?
(4)本案应如何处理?
3、某市轮胎厂为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生产各种机动车车用轮胎。王某于1998年4月1日与轮胎厂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合同,受聘担任该厂副厂长,合同有效期自1998年4月1日至2001年3月31日。2001年3月中旬,王某与轮胎制造厂的劳动合同即将届满。此时,轮胎制造厂得知王某将不再与轮胎厂续签劳动合同。遂于2001年3月20日与王某签订保密协议,并经该市公证处公证。该保密协议的条款为:王某在本厂任职期间及劳动合同终止后不得泄漏本厂的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并在劳动合同期满后一年之内,不得在生产、经营类似产品或者竞争产品的单位任职。2001年3月31日,王某与轮胎制造厂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2001年4月,王某受聘到该市长城汽车轮胎有限公司任常务副总经理。同年9月,长城汽车轮胎有限公司向市场推出新型
“长城”牌轮胎,其质量与市轮胎制造厂的产品极为相似。
请问:(1)王某与市轮胎制造厂的保密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
(2)本案中王某的劳动就业权是否受到非法限制?
(3)如果经法院审理查明,长城汽车轮胎有限公司的新型产品是该公司科研人员历时两年的研究成果,王某应否承担法律责任?
4、某钢铁厂招收一批锻造工,要求身体健康。张某因患乙肝,便让其同胞弟弟代为体检。张某被录用后,试用期为3个月。上岗后,该厂发现张某体力不支,与体检状况不符,但并未多疑,直至试用期满后的一周,厂里对这批锻造工再行体检,才发现张某患乙肝,并调查得知张某体检时被人顶替。于是厂方以张某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决定解除张某的劳动合同。
请问:(1)该厂的决定是否有法律依据?
(2)某钢铁厂与张某的劳动合同效力如何?
(3)你认为本案该如何处理?
5、1998年3月,刘某被公司录用为经理助理,合同期限为四年。合同约定:从录用之日起3年内刘某不得结婚,否则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一年后,因刘某男友单位正集资筹建家属楼,为了分房,刘某与男友结了婚,不久怀孕。公司以刘某违反合同为由,于1999年6月5日做出解除与刘某所签订合同的决定,并没收了张某签订合同时交纳的抵押金5000元。刘某不服,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请问:(1)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是否正确?为什么?
(2)公司是否可以没收刘某交纳的抵押金?抵押金应该如何处理?
6、某已婚青年女工为厂调度员,上班经常迟到早退,上班期间常常擅自离岗。一次私自离岗造成该厂损失近5万元。该厂经过研究,根据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劳动纪律奖惩办法,决定对该女工解除劳动合同。该女工以本人已怀孕,并出具医院检查证明,证明确已怀孕3个月,要求该厂重新考虑。
请问:(1)厂里决定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合法依据?为什么?
(2)女职工怀孕是否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成为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7、1995年8月,京郊某私营服装厂到河北省某县招收女工。招工简章载:实行计件工资,备有免费宿舍及浴池,每个月回家一次,并发给路费。8月6日,赵某等18名女青年与该厂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她们进厂后,发现厂内既无宿舍也无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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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4-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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