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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doc


文档分类:文学/艺术/军事/历史 | 页数:约4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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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doc浅析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摘要: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体现我国少数民族文化多样性的一种突出表现形式, 基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囊括范围非常广泛、表达形式多种多样、权利主体和保护对象不确定性等种种因素, 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仅还处在摸索、学****阶段。如今,非物质文化遗产备受各国关注,以法律形式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逐渐成为国际热议话题, 引起政府高度重视并对其行政干预。行政保护固然重要,但以经济利益为目地而过分干预, 这不仅保护不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反而容易破坏它赖以生存的自然土壤,因此力度的把握至关重要。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2095-4379- ( 2015 ) 29-0256-01 作者简介: 王雅丹( 1992- ),女, 汉族, 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 201 3 级法制史硕士研究生。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况(一)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上位概念是文化遗产, 无论是国际公约还是国内法律文件, 至今对其仍未做出最完整的界定, 但均认可如下描述: 文化遗产本质属性是指在一个特定区域的人群, 常年生活于此, 渐渐形成某种被世代相传的独特生活表达方式。(二)文化遗产的分类文化遗产包括人类所创造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 以及某一组群世代相传、能够反映其特殊生活方式的知识或实践等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文化遗产的表现形式虽然纷繁多样,但大体上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物质文化遗产, 另一类是本文强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细化包括如下六方面: 1. 传统口头文学以及相关载体语言; 2. 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 3. 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 4. 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 5. 传统体育和游艺; 6. 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二、保护实例 2005 年张艺谋导演拍摄了一部影片《千里走单骑》,讲述一位年事已高的日本父亲为消除与病危儿子之间的隔阂, 只身前往云南丽江拍摄面具戏。 2003 年 11 月,剧组邀请八位民间艺人到丽江表演《千里走单骑》和《战潼关》这两场安顺屯堡地戏。影片热映后, 许多游客纷纷慕名到丽江看地戏,却均失望而归。究其原因,张艺谋导演的《千里走单骑》,没有介绍面具戏的真实身份, 导致观众误认为这个戏的起源地和传承地就在云南。为给安顺地戏正名, 2010 年1月 21 日,安顺市文化局以非物质遗产保护部门名义作为原告, 将张艺谋、张伟平和北京新画面影业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讨要署名权。该起案件立案后, 受到外界广泛关注, 被称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第一案。然而, 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在 2011 年5月 24日判决安顺市文化局败诉。法院认为,影片中傩戏只是故事的一个引子,并不是影片的重心, 被告对配器及舞台形式等方面做了创作改动, 这是合理的, 并不违反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据此, 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安顺市文化局的诉讼请求。在安顺地戏一案中, 感到最不公平的其实是那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他们本着保护家乡文化不被外界非法干涉的初衷, 却给屯堡百姓带来了始料未及的不安和担忧, 令人痛心疾首。从权利管理层面来看, 只有在知识产权立法上确认社区和群体对其世代相传的无形成果享有特殊权利, 群体的意愿才能真正得到尊重, 非商业化和商业化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使用者们才会遵循事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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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6-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