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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合同的保全.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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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第六章合同的保全
讨论
1、债权人的债权是否必须到期?
(解释第13条肯定之)
2、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有无优先受偿权?
(解释第20条)
传统理论禁止~~,现代立法大多允许。
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第六章合同的保全
讨论
1、债权人的债权是否必须到期?
(解释第13条肯定之)
2、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有无优先受偿权?
(解释第20条)
传统理论禁止~~,现代立法大多允许。
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条 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
思考
3、1992年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00条:
“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问:代位权制度可否由上述强制执行制度取代?
第三节 撤销权
一、定义:
指债权人对债务人实施的减少财产的行为而危及到债权人债权实现时,有请求法院撤消该行为的权利。
代位权:基于债务人消极地不行使权利~~
撤销权:基于债务人的积极行为~~
二、我国《合同法》第74条
两种情形
三、适用条件:
(一)客观条件: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
1、行为;
2、该行为须严重危害债权 (教材:已经或将要?);
3、行为必须是在债权成立后所为;
4、行为的危害性于撤销权行使时尚需存在;
(二)主观条件:
撤销权的行使是否须以主观过错为要件?
通说:视行为有偿还是无偿而存在区别
1、无偿行为:推定有过错
2、有偿行为:须债务人及第三人均有过错。
思考
撤销权的行使是否须以债权人的债权到期为条件?
否定说 幻灯片 12
肯定说(笔者赞同)
四、撤销之诉的被告:
通说:债务人的行为为单方行为时,债务人为被告;
债务人的行为为双方行为时,以债务人及相对人为共同被告;
司法解释:债务人为被告,受让人为第三人。
谢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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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2-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