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零售业与国外零售业的差距分析
【摘要】市场类型的转变、消费者个性化的发展、新零售业务的出现、国外大型零售业集团的进入,使我国零售业的市场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我国零售业虽发展较快,但是与国外相比,我国零售业存在着一些差距,整体规模单店规模小,业态结构不尽合理,管理不够现代化,流通领域的法律建设相对薄弱,产权不明晰且国有股过大。
【关键词】零售业; 零售业态; 差距
进入2004年,中国零售业面临着最关键的挑战,从2005年起,随着国内零售业的全面开放,外资将被允许开设全资商业企业,并深入中国二三线城市甚至农村市场。据了解,到目前为止,世界上50家最大的零售企业已经有70%进入了我国,尤其是沃尔玛,家乐福等零售业巨头,已经逐步在我国形成了一定的网络规模,而且全都拟订了进一步拓展中国市场的计划。在此我想谈谈我国零售业的现状,与国外零售业的差距以及可以采取的一些措施。
我国零售业的现状
1、我国零售业的基本情况
零售是商品流通的最终环节,是指对个人消费者或最终消费者的销售活动。零售商业是指向个人消费者或最终消费者销售商品或劳务的商业。零售商业是生产者与消费者或批发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之间环节。
我国经济连续20多年快速发展,使得国内零售市场已由商品严重短缺的卖方市场进入了绝大部分消费品供过于求的买方市场,90%以上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已完全由市场供求决定,从而使零售业的规模迅速扩大。
截止到2001年底,我国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共有法人企业29675个,产业活动单位53485个,从业人数4825325人。其中,批发业法人企业15285个,产业活动单位25227个,从业人数1982927人;零售业法人企业10285个,产业活动单位21872个,从业人数2063028人;餐饮业法人企业4132个;产业活动单位6386个,从业人数779370个。
从经济成分来看,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中,国有及国有控股经济企业零售额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8%,集体经济占15%,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占44%,外商投资及港澳台占3%。全国股份制商业企业3700多家,上市公司100多家。
2、我国零售业与WTO
在中国加入WTO的协议中,关于零售服务,中国政府承诺在烟草销售不开放的前提下,加入WTO后一年内允许外商设立合营公司,从事书报杂志,药品,农药,农膜,化肥,成品油以外所有进口和国产商品的零售业务,5年内逐步取消上述7种商品的经营限制;加入WTO一年内允许外商控股;3年内取消合营公司的数量,地域,股份和企业设立方式方面的限制,5年内除经营少数重要商品和仓储式超市业态的30家店铺以上的连锁企业继续由中方控股,取消其他一切限制。中国还承诺加入WTO后允许外国公司通过特许经营形式进行营销活动,并在3年内取消经营方面的所有限制。
中国在中美关于中国入世的协议中承诺,在加入世贸组织后立即开放武汉和郑州,在入世一年内开放宁波和其他计划单列市。
从80年代末,世界一些零售商业集团就开始试探性的进入中国零售市场,90年代这种进入势头高涨,进入新千年,各大外商零售集团更进一步加快投资我国零售企业的步伐。
二、我国零售业与国外零售业的差距
目前我们面临的现状是,世界零售业巨头将逐步占领市场分额,抢夺零售企业的市场利润,使得竞争出现白热化。国外零售业拥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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