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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WI-QC-13
版本/版次
A/0
文件名称
玻璃外观检验标准
生效日期
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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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由广州南盾通讯设备有限公司研发部发布实施,适用于本公司玻璃的检验。本标准由质量控制中心遵照执行。
正视:指检查者站立于被检查表面的正面、视线与被检表面呈 45-90°而进行的观察(如图1)。
图 1:“正视”位置示意图
花斑:腐蚀、或者玻璃中的杂质、或者玻璃微孔等原因所造成的、与周围玻璃表面不同光泽或粗糙度的斑块状花纹外观。
浅划痕:目测不明显、手指甲触摸无凹凸感、未伤及玻璃本体的伤痕。
深划痕:目测明显、手指甲触摸有凹凸感、伤及玻璃本体的伤痕。
凹坑:由于基体材料缺陷、或在加工过程中操作不当等原因而在材料表面留下的小坑状痕迹。
凹凸痕:明显变形、凹凸不平整的现象,手摸时有不平感觉。
烧伤:表面过热而留下的烧蚀痕迹。
水印:清洗水未及时干燥或干燥不彻底所形成的斑纹、印迹。
水纹:熔体流动产生的可见条纹。
气泡:因工艺原因内部出现的可见空气泡。
砂眼:表面的疏松针孔。
雾状:表面或透明表面上的模糊、不清晰、不光亮的现象。
异物: 由材料、环境或机器设备中的灰尘、夹杂物、污物等影响而形成的与表面不同色的斑点。
广州南盾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
WI-QC-13
版本/版次
A/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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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外观检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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颗粒:因材料杂质或外来物的影响而在表面形成的、颜色与正常表面一致的凸起现象。
色差:颜色与标准色板样品片/件不兼容所产生的颜色不一致,不均匀。
目视检测条件为:在自然光或光照度在 300-600LX 的近似自然光下(如 40W 日光灯、距离500mm 处),相距为 500-600 mm,观测时间为 5 秒,且检查者位于被检查表面的正面、视线与被检表面呈 45-90°进行正常检验(参见图1)。要求检验者的校正视力不低于 。
检查时,每一表面按其面积或该表面最大外形尺寸划分为不同大小类别,当有两个条件满足时、以大的一类为准。表面大小划分标准如表1。当缺陷所在的检测面尺寸超过表2 中对应的最大一类时,则将该面划分为几个这样的最大面对待,且划分方法应保持同一种方式(即始终按面积分,或始终按外形尺寸分)。
表1:表面大小类别划分
表面大小
划分标准
按面积
按最大外形尺寸
小
检测面积≤48600 mm2
最大尺寸≤300 mm
中
48600<检测面积≤97200mm2
300<最大尺寸≤600 mm
大
97200<检测面积≤360000mm2
600<最大尺寸≤1000 mm
超大
360000<检测面积≤640000mm2
1000<最大尺寸≤1500 mm
表2:产品外观缺陷的可接受范围(注①;注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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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QC-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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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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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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