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子
一、案件原由
东方电子(000682)于1997年1月21日在深交所挂牌上市,自上市后股价一路飚升,在四年间涨了60倍以上,一度风光无限,被评为中国最优秀的上市公司。
2001年7月,东方电子股价莫名下跌,同年9月,中国证监会正式对东方电子立案调查。此后,东方电子的股价一路下挫。同年10月,公司公告承认“在信息披露、利润确认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结果将以证监会调查结论为准”。
2002年4月,证监会初步查明东方电子涉嫌提供虚假财务报告、存在内幕交易。2003年1月,烟台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东方电子的主管责任人员构成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罪,对其分别进行了民事和刑事处罚。
2003年1月10日,以曹小妹等七名投资者向青岛中院提起针对东方电子的民事诉讼,成为公布《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后的第一起案件。
2003年12月起,通过将其相应债权债务先归还母公司,形成上市公司对集团公司的大笔债务;再由母公司豁免,增记资本公积,,最后成功摘掉了已经戴了两年的“ST”,避免了退市的后果。
脱帽经过
处置权下放
集团公司豁免
收入判定为集团所有,集团豁免。摘帽。
沪深证券交易所将对财务状况或其它状况出现异常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
ST股是指境内上市公司连续两年亏损,被进行特别处理的股票。*ST股是指境内上市公司连续三年亏损的股票。
财务状况异常指:
1. 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的净利润均为负值;
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其股东权益低于注册资本,即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
3. 注册会计师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4.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股东权益扣除注册会计师、有关部门不予确认的部分,低于注册资本;
5. 最近一份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对上年度利润进行调整,导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亏损;
6. 经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财务状况异常的。
其他异常状况指:
1. 由于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导致上市公司主要经营设施遭受损失,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基本中止,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的;
2. 公司涉及负有赔偿责任的诉讼或仲裁案件,按照法院或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赔偿金额累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的50%的;
3. 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影响上市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
4. 公司出现其他异常情况,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对股票交易实行特别处理的;
,可能依法宣告上市公司破产的;
6. 公司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董事会决议的;
7. 公司的主要债务人被法院宣告进入破产程序,而公司相应债权未能计提足额坏账准备,公司面临重大财务风险的;
8. 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认定为状况异常的其他情形。
东方电子造假主要手法
将炒股收益洗成主营收入
修改客户合同、私刻客户印章,向客户索要空白合同、粘贴复印伪造合同
伪造客户的函证
拆分资金和做假账
与客户串通,通过向客户汇款,再由客户汇回的方式,虚增销售收入
注册会计师在这一过程中的角色
1997-2001山东乾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失败是指审计人员没有遵循审计准则而导致发表错误的审计意见
2002起,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从案件处理看
1、经济犯罪的轻微刑罚=10亿元的合法进帐
2、官商互助
3、侵害中小股东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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