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婚姻家庭的法律冲突法
(Chapter Thirteen The Law of the Conflict of Laws for Marriage and Family)
一、结婚的法律适用
二、离婚的法律适用
三、夫妻关系的法律适用
四、亲子关系的法律适用
五、收养的法律适用
六、监护的法律适用
七、扶养的法律适用
本章基本内容
一、结婚的法律适用
结婚是男女双方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结成夫妻的法律行为。结婚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才能有效成立。
(一)结婚实质要件的法律适用
关于结婚实质要件的准据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本国法;(2)住所地法。
双方当事人的属人法不同时的做法
(二)结婚形式要件的法律适用
一、结婚的法律适用
(三)领事婚姻
领事婚姻是指在驻在国不反对的情况下,一国驻国外的领事或外交代表为本国侨民依照本国法律规定的方式,办理结婚手续,而成立婚姻的制度。
领事婚姻问题的实质是,驻在国是否承认外国人之间在其内国依当事人本国法举行的结婚。
(四)我国关于涉外结婚的规定
1 .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
2 .民政部1983年《关于办理婚姻登记中几个涉外问题处理意见的批复》的规定
二、离婚的法律适用
(一)离婚案件的管辖权
对离婚案件行使管辖权的原则有两个,一是英美法系以当事人的住所、居所为依据;二是一些欧洲大陆国家以当事人的国籍为依据。1970年《关于承认离婚与司法别居的海牙公约》规定有条件的由原告、被告的****惯居所所在国管辖。
二、离婚的法律适用
(二)离婚的法律适用
二、离婚的法律适用
(三)我国有关涉外离婚的法律规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了在四种特殊情况下我国法院的管辖权
3 .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
三、夫妻关系的法律适用
夫妻关系是合法有效的婚姻所产生的特定男女之间的一种法律关系。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夫妻财产关系。
(一)夫妻人身关系的法律适用
:包括当事人的住所地法和本国法。
三、夫妻关系的法律适用
(二)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适用
夫妻财产关系又称夫妻财产制,是指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对家庭财产的权利义务。
解决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冲突主要有两个原则:
(1)意思自治原则
(2)属人法原则
四、亲子关系的法律适用
亲子关系指父母和子女之间的一种法律关系,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两个方面,且可分为亲生父母子女关系和养父母子女关系。
(一)婚生子女
婚生子女是指有效婚姻关系中怀孕所生育的子女。
非婚生子女是指非婚姻关系所生育的子女。
关于子女是否为婚生的准据法,主要有以下几种主张:
(1)父母属人法
(2)子女属人法
(3)支配婚姻效力的法律
(4)适用对子女婚生更为有利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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