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社会
下册
第十一章罗马人的氏族
意大利诸部落是按氏族组织的——罗马城的建立——部落按军事民主制组织起来——罗马
人的氏族——西塞罗对氏族成员一词所下的定义——斐斯土斯所下的定义——瓦罗所下的定义
——世系由男性下传——氏族内互不通婚——氏族成员的权利、特权和义务——古代拉丁社会
的民主政体——一个氏族的人数
拉丁人及其同种萨贝利人、鄂斯坎人、翁布里人大概是作为一支人进入
意大利半岛的,当时他们已饲养家畜,还可能种植谷类和其他作物。①他们
至少早就发展到中级野蛮社会了;当他们开始登上历史舞台时,则已进入高
级野蛮社会,接近文明之域了。
拉丁诸部落传说时代的历史,涉及罗木卢斯以前者,比之希腊人更为残
缺贫乏,因为希腊人在这一方面的文学创作产生得比较早,文学爱好比较强,
所以能把他们的历史传说保留下一大部分。关于拉丁部落祖先的经历,传说
仅始于他们在阿耳班丘陵以及在罗马城址以东的亚平宁山脉中的生活,在此
以前毫无所闻。这些部落在生活技术方面已十分发达,因此他们占据意大利
必然已有很长的时间,才会把他们在发祥地时的情况全忘光了。到了罗木卢
斯时代②,他们已经由于分化而形成了三十个独立的部落,但为了共同防御
仍结成一个不紧密的联盟。它们所占的领土也彼此毗连。萨贝利人、鄂斯坎
人和翁布里人的一般状况与此相同;他们各自所包括的部落彼此之间的关系
也与拉丁诸部落相同;而他们的领土界限,可想而知,是以方言为标准的。
连他们北面的邻居埃特鲁里亚人包括在内,他们都一样地按氏族组织着,其
制度与希腊部落相似。当他们从原先幽暗的幕布中初露头角的时候,当历史
的光明照射到他们身上的时候,他们的一般情况即如上述。
关于罗马建城公元前年左右以前的一大段经历的细节,罗马史虽
然有所涉及,但却微乎其微。在那时候,意大利部落的数目已经很多,人口
也很繁盛;他们的生活习惯已经成为真正的务农者,他们有成群的牲畜,他
们的生活技术已取得长足的进步。他们也已经发展到专偶制家族的阶段。所
有这些都表现在他们刚刚为我们所知的那个时代的状况中;但他们如何从一
个低级状态进至高级状态,其详细情况多半已无从知晓了。他们在政治观念
的发展方面是落后的;因为他们前进的最远限度还只是部落联盟。三十个部
落虽然已结成联盟,其性质不过是一种攻守同盟,其紧密或亲近的程度都还
不足以倾向于形成一个民族。
埃特鲁里亚人部落是结成联盟的;萨贝利人、鄂斯坎人和翁布里人部落
大概也是如此。而拉丁人部落则有许多筑着城郭的市镇和乡间的坞壁,他们
为了经营农业和牧放牲畜,分散居住在乡村各处。在归功于罗木卢斯的伟大
运动它导致了罗马城的建立发生以前,集中和联合没有取得任何显著的进
展。这些联合得不紧密的拉丁部落为罗马这座新城市吸收力量时提供了主要
的材料。从阿耳巴的酋长们占最高统治地位时起,到塞尔维乌斯·土利乌斯
之时止,关于这段时期诸部落的记载大部分都是用神话和传说构成的;但是,
在流传到有史时期的一些制度和社会风俗中保留下某些事实,这些事实显然
有助于说明他们早先的状况。它们甚至比叙述具体事件的历史梗概更为重
要。
在拉丁部落开始进入有史时期的各种制度中,罗木卢斯及其后继者借以
奠定罗马权力的组织就是氏族、库里亚和部落。新政府并非在一切方面都是
自然而然产生出来的;它借立法措施对原有体系的上层组织进行了变革。但
是,构成组织基础的氏族却是自然产生的,这些氏族大体上或具有共同血统,
或具有亲戚关系。这就是说,拉丁诸氏族具有共同血统;而萨宾人等其他氏
族,除埃特鲁里亚人以外,都有亲戚关系。到了罗木卢斯的第四代继承人塔
尔昆纽斯·普利斯库斯的时代,曾将这种组织按数目比例分成级别,即:以
十个氏族为一个库里亚,十个库里亚为一个部落,而将罗马人总共分为三个
部落;共计凡三百个氏族,结合成一个氏族社会。
罗木卢斯有明察之慧,他看出:一个包括若干氏族的部落联盟,居地分
散,无一致的目的,其力量仅足以维持独立生存而已。分裂的倾向抵消了联
合因素的好处。因此,罗木卢斯及其同时代的明智之士便提出了集中与合并
运动作为补救之策。就那个时代而言,这是一个意义重大的运动;而从罗木
卢斯时代进步到塞尔维乌斯·土利乌斯建立政治社会时止,在这段过程中,
这一个运动的意义尤其重大。他们步雅典部落之后尘,向一个城市集中,经
五代人的努力,终于在政治方式上进行了与雅典人相似的一次彻底的改革,
将氏族组织改变为政治组织。
只要请读者回想下面这些普通史实就够了:罗木卢斯在帕拉丁山上及其
周围联合了一百个拉丁氏族,组成一个部落,即腊姆尼部;凑巧在情势有利
的配合下,这个新团体中又增加了一大批萨宾人,
【社会科学类】古代社会(下)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