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人与受许人关系的本质。特许人与受许人之间的关系被喻为商界中最复杂的一种关系,他们之间所有权分散,经营权集中。对于受许人,所有权与管理权相分离本身就是一种与传统独立业主方式截然不同的新型组织形式,正确认识特许人与受许人之间的关系本质是特许经营体系进行冲突管理的基础,只有正确认识特许人与受许人之间的关系,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双方冲突的产生,才能维系良好的特许经营关系。目前,国内外学者对特许人与受许人关系的本质主要有四种看法: 一、特许人的权利 。 ,并对违反特许经营合同规定,侵犯特许人合法权益,破坏特许经营体系的受许人,按照合同约定终止其特许经营资格。 。 、特许权使用费、培训费、保证金等在内的特许经营费用。 "统一化"政策。 、检查、纠正受许人经营模式的权利。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及相关适用法律法规中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将乙方的特许权和加盟店相关信息进行相关披露。 二、。,并提供必要的特许经营系列手册。、支持和帮助受许人进行商业经营,包括对受许人开店的支持、技术等的培训、物流配送等。、宣传、促销计划。、工具、材料等,或向受许人推荐供应商。、构建、管理、协调与不断更新发展整个特许经营体系,制定整个特许经营体系的发展战略,不断开发新产品和服务新模式,保证整个特许经营体系的竞争力。 。 。在我们案例中,王先生为受许人提供金融、选址、促销和经营等方面的支持,同时制定了严格的政策和指导原则,要求受许人严格遵循,以确保每个特许经营加盟店都能高效运作。一旦受许人开始运作,就必须遵守企业管理指导原则及其财务和行政控制原则。王先生认为,受许人管理特许经营企业的灵活性越小,加盟店获利的机会就越大。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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