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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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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doc靛秋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局会BI财总市市岛岛青青文件青人社字〔2012〕115号关于做好第四届“青岛市有突出贡献技师”和“山东省有突出贡献技师"评选工作的通知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企业主管部门(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鼓励高技能人才成长,根据《关于印发〈青岛市高级技能人才奖励办法〉的通知》(青劳社〔2003〕38号)和《山东省高级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办法》(鲁劳社〔2002J33号)精神,为做好第四届“青岛市有突出贡献技师”和“山东省有突出贡献技师”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和数量㈠评选推荐范围:凡我市各级各类所有制经济单位和社会组织中,具有二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在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技能工作的人员。㈡评选推荐数量:青岛市有突出贡献技师评选数量不超过50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技师推荐名额不超过8人。二、 评选条件㈠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参加青岛市有突出贡献技师评选:1、 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 具备技师资格(国家一、二级职业资格),职业技能在省内处于领先水平,能够解决生产实践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在技术革新、新技术、新材料应用和生产实践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及多次国家、省级大赛获得优异成绩者。㈡山东省有突出贡献技师的推荐选拔条件按照《山东省高级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办法》(鲁劳社〔2002〕3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三、 评选程序㈠青岛市有突出贡献技师评选程序:单位推荐。各单位按照评选条件在本单位内组织评选,选拔出拟推荐人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限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单位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无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的,报所在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评。单位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小组(专家人数不少于3人)对人选进行初评,确定青岛市有突出贡献技师的推荐人选(原则上每个区(市)、行业企业推荐人选不超过3人),在《青岛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申报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青岛市高级技能人才评审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7日。市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青岛市高级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依据规定条件进行初审,组织现场技能考核,确定青岛市有突出贡献技师候选人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经市高级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附件1)审定后,报市政府审批。通报表彰。经市高级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审定的候选人,报市政府批准后,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按月享受政府津贴,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总工会联合命名并通报表彰。㈡山东省有突出贡献技师推荐人选,从青岛市有突出贡献技师候选人中择优推荐。按规定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向省厅推荐的山东省有突出贡献技师人选,不再参加青岛市突出贡献技师评选。四、推荐材料和要求单位申报青岛市有突出贡献技师,需报送以下材料:1、推荐报告一份(包括推荐工作情况、推荐意见等,推荐人选超过2人的要排序,加盖推荐单位公章)。2、 《青岛市有突出贡献技师申报表》(附件2)一式3份(用A4纸打印并附电子版)。3、 《青岛市有突出贡献技师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3)一份15份(用A3纸打印并附电子版)。4、 申报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包含照片页、职业资格等级页、职业工种页)及主要技术成果或获奖论文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审验后退回;5、 推荐人选事迹材料一份(附件4),每人1000字左右,统一用A4纸打印,并以推荐人选姓名为文件名、以MicrosoftWord格式报送电子版。五、 关于对管理期满的省、市有突出贡献技师的管理对第三届山东省有突出贡献技师和第三届青岛市有突出贡献技师管理期满的人员(附件5),于2012年12月31日终止省、市有突出贡献技师荣誉称号和津贴待遇。符合评选条件者,可按本通知规定继续申报。六、 工作要求㈠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省、市有突出贡献技师的评选工作。要结合开展各类技术比武、技能竞赛、技能展示、技术革新、技术攻关、名师带徒等活动,深入开展争当有突出贡献技师活动,培养造就大批高技能人才。㈡严格标准,确保推荐人选的质量。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的申报条件、程序和要求,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特别是对申报人员技术水平、是否在一线工作等情况进行仔细核实。要广泛听取同行专家、基层群众等各方面的意见,确保推荐人选的质量。㈢树立典型,营造高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党和政府重视、关心高技能人才的各项方针政策,宣传有突出贡献技师的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弘扬他们勤学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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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0-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