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doc


文档分类:管理/人力资源 | 页数:约2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2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2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学生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罚规定
院教字[2012]16号
为了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考试秩序,预防和处理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规范处理程序,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2012]33号令)重新修订本办法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学生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罚规定
院教字[2012]16号
为了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考试秩序,预防和处理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规范处理程序,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2012]33号令)重新修订本办法。凡参加我校组织的各类考试的学生均应遵守以下规定。
第一条 学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不听劝阻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及其周边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扰乱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未经允许,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的行为。
第二条 学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第三条 监考人员对考场上的违纪或***行为应予当场认定,暂扣学生用于***的材料、工具等,同时如实记录当事人违纪或***的行为内容并告知本人,考试后将掌握的人证、物证提供给教务处。
第四条 对考试违纪和***行为的处理
(一)考试违纪者,该课程成绩记为零分,在学生成绩表上注明“违纪”字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2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阳仔仔
  • 文件大小30 KB
  • 时间2022-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