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伊德的人格理论----本我、自我、超我201007074020劳动与社会保障尹灿前段时间我们小组聚在一起就弗洛伊德进行了多次讨论。课后,我对他也进行了相关的了解,也读了一些他的作品。弗洛伊德的贡献,在我看来,最重要的便是创立了精神分析学说。而精神分析学说的构建是由本我、自我、超我这三个概念来完成的。所谓本我,指的是最原始的我,它是一切“我”存在的心理前提和能量基础。一般意义上可以理解为天性、本能、自然思维规律等等,在弗洛伊德的理论体系中,认为这种“本我”是追寻快乐的,是避免痛苦的,是无意识、无计划的。比如,人生而喜欢享受,从本源意义的角度考虑,这和动物是没有什么本质区别的,因此通常情况下,人们往往理解“本我”为“本能”。所谓自我,指的是“自己”这个意识的觉醒,是人类特有的自我探寻的开始。一个婴儿刚生下来是只有“本我”而没有“自我”的,但是当他开始探寻“我是谁”这个概念的时候,他开始真正的成为一名“人”。“自我”也可以称为“在现实环境约束下的自我”。例如,我们饿了会想吃饭,这是“本我”;当我们饿了的时候就要去花钱买东西而不是碰到可以吃的东西拿来就吃,这就是“自我”。因为“自我”意识具有“避险性”,我们意识到如果只吃东西不给钱会挨打,为了避免这个,“自我”意识要求我们给钱。所谓“超我”,指的是泛道德、伦理角度的“我”。如果将“本我”概括为“我想要”,那么“自我”就是“我能要”,而“超我”则是“我应该要”。超我的形成是外部环境,尤其是道德规范、社会取向等的影响下,作用于本我的结果。“超我”的特征是追求完美--一种本性得到满足,现实能够允许,自我高度赞扬的心理集合。人生的道路便是从“本我”到“自我”,然后再到“超我”的过程,每个人的人生历程都必须经历这三个阶段。在本我阶段,我们贪吃、贪睡、我们追逐快乐,这些是我们的本能,此时的我们还没有承担“自我”和“超我”责任的义务。“自我”的探寻和发现是人生中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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