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应的旧标准:GB 12145-89
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
设备水汽质量
Quality criterion of water and steam
for generating unit and steam power equipment
GB/T 12145—1999
前言
本标准于1989年12月首次制定颁发,至今已有8年之久。近年来,大容量、亚临界、超临界机组和直流炉以及新型水处理设备相继投入运行。以300MW机组为主力机组的迅速发展,使水处理及热力设备防腐防垢技术和水汽品质监控技术水平都有了较大的提高,提出了新的科研成果,总结了新的经验,给修订该标准提供了重要的技术依据。
依据国标GB/T —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对GB/T12145—1989的体例等内容进行了修订。
本标准主要修订如下内容:
——增加了前言。
——为了与国际标准ISO编写法接轨,将第一章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改为范围。
——增加了超临界机组(直流炉)有关控制的指标。
——增加了直流炉给水的中性水处理和联合水处理有关控制的指标。
——把水内冷发电机的冷却水质量标准与发电机运行规程、透平型同步电机的技术要求(GB/T 7064—1996)统一,以便现场运行控制。
——增加了水汽质量劣化时的处理内容。与电力部制定的DL/T 561—1995《火力发电厂水汽化学监督导则》的有关内容统一,强调化学监督的全过程管理,贯彻化学监督“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患于未然。
——为保证炉水水质,炉水控制增加了电导率的参考控制标准。
——为保证除盐水质量,增加了澄清器出水浊度的水质标准。
——参考了几个主要工业国家的水汽质量标准或导则,日本JISB 8223:1989《自然循环锅炉给水和炉水水质,直流锅炉给水水质标准》,德国大电厂技术协会VGB—
R450L:1988《68bar以上锅炉的给水、炉水及蒸汽质量标准》,前苏联火电厂直流炉的给水规范,美国电力研究所EPRI—CS—4629:1986《火力发电厂化学运行管理导则》,以及国内几个引进机组和超临界机组的水汽质量标准。本标准中所列标准值为极限值,期望值是为了更有利保证机组的安全运行。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工业部热工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主要负责起草单位:电力部热工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辉纯、李贵成、陈洁。由陈洁、曹杰玉修订。
本标准1989年12月29日首次发布,1999年3月修订。
本标准委托电力工业部热工研究院负责解释。
目次
前言
1 范围
2 引用标准
3 蒸汽质量标准
4 锅炉给水质量标准
5 汽轮机凝结水质量标准
6 锅炉炉水质量标准
7 补给水质量标准
8 减温水质量标准
9 疏水和生产回水质量标准
10 热网补充水质量标准
11 水内冷发电机的冷却水质量标准
12 停、备用机组启动时的水、汽质量标准
13 水汽质量劣化时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
设备水汽质量
GB/T 12145—1999
代替 GB/T 12145—1989
Quality criterion of water and steam
for generating unit and steam power equipment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1999-03-23批准 1999-10-01实施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火力发电机组和蒸汽动力设备在正常运行和停、备用机组启动时的水汽质量标准。
~(表大气压)的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7064—1996 透平型同步电机的技术要求
GBJ 13—1986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DL 434—1991 电厂化学水专业实施法定计量单位的有关规定
DL/T 561—1995 火力发电厂水汽化学监督导则
注:测试方法按国标进行。
3 蒸汽质量标准
自然循环、强制循环汽包炉或直流炉的饱和蒸汽和过热蒸汽质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1(续完)
为了防止汽轮机内部积结金属氧化物,蒸汽中铁和铜的含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
4 锅炉给水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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