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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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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京安监发〔2017〕41号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工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检查评估制度》的通知各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监管局:为做好工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检查评估工作,强化工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高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政府有关部门建立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检查评估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京安办发〔2017〕17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工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检查评估制度》《北京市工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检查评估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11月29日(联系人:仲俊生;联系电话:88011292)北京市工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检查评估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工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高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政府有关部门建立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检查评估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京安办发〔2017〕17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和烟草等工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检查评估工作(以下简称工业企业主体责任检查评估)。第三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筹推进全市工业企业主体责任检查评估工作,组织制定检查评估标准,负责组织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体责任检查评估工作。各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辖区内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主体责任检查评估工作。第四条工业企业主体责任检查评估工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分别委托具有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的单位(以下简称检查评估单位)承担。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当将工业企业主体责任检查评估工作所需资金列入年度预算,按程序分别向市、区财政部门申报专项资金。第五条工业企业主体责任检查评估应当按照检查评估标准进行。检查评估标准由若干检查评估项目组成,每个检查评估项目被赋予一定分值,所有检查评估项目的总分为1000分。检查评估项目参照北京市地方标准《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中的评定要素设定,检查评估内容涵盖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京安监发〔2016〕18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检查评估项目应当保持一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可以结合本地区特点,适当删减或者修改检查评估标准中的部分非强制性内容。第六条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三条分工,结合实际按计划组织开展工业企业主体责任检查评估工作。原则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当在3年内完成检查评估工作,各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当在5年内完成检查评估工作。第七条工业企业主体责任检查评估工作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相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的评审结果可作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检查评估的结果。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视为通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检查评估。原则上,应将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的工业企业作为检查评估对象。对于安全生产标准化已经达标、正在开展达标创建或者期满复评的工业企业,原则上不再进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检查评估。第八条各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每年应当完善本地区工业企业基础台账,掌握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企业的数量及其基本状况,并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第九条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当根据全市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工业企业情况,制定下年度开展工业企业主体责任检查评估工作方案,确定检查评估企业的数量,申请财政资金。第十条工业企业主体责任检查评估采取现场评审的形式,按照前期沟通、首次会议、现场检查、现场交流和末次会议的流程进行。第十一条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当与检查评估单位签订协议,明确检查评估工作内容及其要求。检查评估单位应当指派人员成立工作组,按照检查评估标准逐项核查工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逐一指出存在的问题,做好检查评估记录并按要求编制检查评估报告。第十二条检查评估单位在现场检查评估期间发现工业企业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指导工业企业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确认。对于不进行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以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工业企业,应当及时报告相应的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第十三条检查评估单位完成年度现场检查评估工作后,应当汇总检查评估结果,编制工业企业年度检查评估工作报告并报相应的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检查评估结果应当作为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实施分级监管、开展执法检查等工作的依据。第十四条工业企业年度检查评估工作报告经相应的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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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人iris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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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0-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