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申研究生开题报告制度实施过程中
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研究生开题报告制度实施三年来对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及提高学位论文质量起到了很好的推动和改进作用,为了进一步做好2005级研究生开题报告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重申如下:
1、2005级研究生开题报告的要求及程序仍按内蒙古医学院院发[2003]138号及研究生学院研发[2004]11号文件执行(文件见2006年研究生学院编发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手册》),各培养单位要严格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认真组织本单位的研究生做好开题报告。
2、2005级研究生开题报告要求在2006年11月15日—2007年3月15日之间进行,每位研究生的具体开题报告日期由各培养单位教学办公室统一集中安排,届时学院研究生教育督查领导小组成员将随机参加各学科、专业的开题报告,并实地进行督查和指导。
3、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开题报告按内医院发[2005]166号文件规定执行(文件见2006年研究生学院编发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手册》)。
4、进入课题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生开题报告与统招研究生同等要求。符合免开题条件的申请学位生到所属培养单位领取免开题报告申请书并按照免开题报告审批程序逐级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要求在所属培养单位组织的统一开题报告前两周将免开题报告申请书交研究生学院及所属培养单位各一份备案。无故不参加开题报告者,延期进入下一程序(有关规定见内医研发[2004]8号文件)。
5、鉴于有些培养单位第一年招收研究生或人数较少可合并到其
他培养单位的相关学科内进行集中开题报告。学科、专业考核小组的组成由牵头单位负责组织,要充分考虑两个单位专家参加考核小组人数的比例。
⑴内蒙古药品检验所所属研究生到药学院参加开题报告,由药学院负责牵头组织。
⑵内蒙古中蒙医院所属研究生到中蒙医学院参加开题报告,由中蒙医学院负责牵头组织。
⑶第四附属医院所属研究生到第三附属医院参加开题报告,由第三附属医院负责牵头组织。
6、一次不通过率按本单位参加开题报告研究生(含申请学位生)总人数的5%计算(不足5%的单位实行末位不通过),小数按四舍五入计算。合并进行开题报告的单位按总人数计算。
7、各培养单位要认真组织未通过开题报告的研究生进行重新开题,杜绝将这一环节流于形式。重新开题后一周内将重新开题报告记录(附件四)报研究生学院。
8、开题报告前一周将下列材料报研究生学院:
⑴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基本情况表附件㈠
⑵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时间、地点安排表附件㈡
9、本单位开题报告全部结束后十天内将下列材料报研究生学院:
⑴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情况汇总表附件㈢
⑵本单位开题报告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未通过开题报告的研究生名单、主要原因等汇总书面报告(两单位合并进行开题报告的由牵头单位负责写出书面报告)。
内蒙古医学院研究生学院
2006、10、20
附件(一)
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基本情况表
考核小组成员
固
定
专
家
姓名
职称
从事专业
所在单位
非
固
定
专
家
注:1、聘请的培养单位外专家标“﹡”
2、此表可按原规格复印
教研室(科室)主任审核签字(公章)
学院(医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公章)
附件(二)
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时间、地点安排表
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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